網上交友 忌過早透露個人資料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6/15 00:26

最後更新: 2016/06/15 0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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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戀騙案非罕見,警方曾接獲61宗求助,涉款高達4,000多萬元。有社工曾接獲女學生求助,指其母交網友後突然開fb,又以普通話與網友交談,更向她借錢。社工提醒,網騙事主大多「當局者迷」,作出任何錢或性等決定前,應先向身邊親友商量。

警方2013年至去年共接獲61宗「網戀騙案」,受害人包括55名女性及6名男性,年齡介乎23至60歲,大部分為31至50歲中年女子,涉款達4,417萬元。警方指,受害人約4成是白領,兩成半是專業人士,大多是單身或離婚人士。

曾有個案顯示,一名女子於網上認識自稱居於東南亞的外籍男子,雙方言談投契,最終「墮入情網」。男子自稱工作上急需周轉,受害人先後轉帳近1,000萬元予男子,直至他失蹤始知被騙。警方提醒市民,要認真核實對方身分,如涉金錢更應提高警覺。

香港家庭福利會青少年服務經理吳浩希表示,不少網騙事主都不覺自己受騙,相信網友真是朋友關係,借錢亦是借予朋友,惟對方亦「好醒」:「會講到件事好急,叫你不要跟其他人商量,利用你憐憫或驚慌去誘導你。」他透露,曾有一名中六女生求助,指其母於網上遊戲結識網友後,忽然於fb開帳戶,又上載化粧相,更聽到其母晚上以普通話與網友溝通,相約食飯,甚至向母親借錢,幸被女兒發現。

吳直言,非抗拒網上交友,但提醒結交網友時,不應過早透露自己的個人資料,應全面認識2、3個月後才敞開心屝:「騙徒都係捨難取易,如果是網騙,就不會花長時間跟你傾。」

撰文 : 陳正怡 經濟日報記者
劉定安 經濟日報記者